3)第27章_偏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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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带着诱人的磁性。

  那首歌是《YouRaiseMeUp》。

  桑宁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夜晚。

  盛连浔在台上,她在台下,可以清楚地看到他高挺隆起的眉骨,如冷峻的雪山,眼睛低垂时黑睫浓长,握着麦克风的那只手腕骨明显。

  音响设备并不是那么好,高音时偶尔会有啸叫,但是丝毫无损盛连浔的演唱。

  歌声静静流淌——

  “Youraisemeup,soIcanstandonmountains

  Youraisemeup,towalkonstormyseas

  Iamstrong,whenIamonyourshoulders

  Youraisemeup…TomorethanIcanbe”

  你鼓舞了我,所以我能站在群山顶端。

  你鼓舞了我,让我能走过狂风暴雨的海。

  当我靠在你的肩上时,我是坚强的。

  你鼓舞了我,让我能超越自己。

  桑宁第一次听到这首歌。

  她听得认真,入情入境,等到盛连浔唱完,全场欢声雷动,她才发现脸上湿漉漉的,竟然流眼泪了。

  山巍峨,海呼啸,因为你,我努力超越自己。

  唱完整曲,盛连浔走下舞台,打光师很懂事,那道光一直追随着他,直到下一个人登台才作罢。

  没想到盛连浔唱歌这么好听,尖叫声和口哨声响彻夜空,好半天才缓下来。

  盛连浔从台上下来,明明是密实的人群,可他自带气场,无论走到哪里,都自动闪开一条窄缝,一直到桑宁旁边。

  音乐声响起,下一曲开始了。

  大家的注意力慢慢被吸引到舞台上。

  “喂,”在歌曲的间奏里,盛连浔清了清嗓子,忽然声音一压,“翩翩,刚才那首歌是送给你的。”

  不是桑宁,不是桑翩翩,而是翩翩。

  似乎他唇齿间未歇的乐音仍缠绵耳畔,桑宁脑子晕乎乎的:“送给我?”

  盛连浔微微偏头,瞳孔深亮:“考到北市来。”

  上次还说没信心,这次她莫名地受到鼓舞,用力点了点头:“好。”

  “我在北市等你,还有……”盛连浔语气放得很轻,想说的那句话差点脱口而出,修长的手指蜷握在掌心。

  昨天他打出“有喜欢的人了”这几个字,有个念头就开始挥之不去。

  要不要说,他问自己,要不要说出口。

  “还有什么?”桑宁几乎从来没见过盛连浔这么犹疑的时候。

  更诡异的是,向来冷淡的人,耳朵上染上了一点点粉,好像……在害羞。

  唱歌唱得这么好有什么可害羞的啊。

  心脏深处燃起了一丛火,转瞬燎原,火苗舔着喉咙口,惹得盛连浔口干舌燥,这似乎不是最合适的时机,也不是最合适的地点,可烈火燎动,他所有的控制力刹那间崩散。

  “还有,要不要和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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