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子还开着,里面的衣服不多。
几件衬衫,几件卡其色和黑色的长裤,几件深棕色毛衣,还有一件军大衣和两件棉外套。
旁边的椅子上也搭着一套冬天的衣服。
全是他的。
在这个年代来说,已经算是非常奢侈的衣帽间了。
现在是1973年。
他哥霍辰阳刚下乡的第一年。
——嗯,没错,他现在就是那个不学无术又爱沾花惹草的地痞流氓霍星朝。
虽然他现在只有十四岁。
但是从他桌子上被乱七八糟扔到一边的课本,和占据了大块空间的零食玩意儿可以看出,他已经有那么点苗头了。
而且这家伙长得就不是什么老实人的样子。
霍星朝举着牙杯,披着军绿色的棉大衣。
在狭窄的厨房里刷牙。
手上还提了一块缺边少角的小镜子。
镜子里倒映出一个俊秀的少年。
浓眉薄唇,桃花眼,双眼皮好几个褶皱。
就是一副放荡不羁爱自由的花花公子样。
论相貌,霍星朝随他爸。
他哥随他妈。
但是他爸也是厂里一枝草,他妈就,主要赢在气质。
所以从小时候开始,每年拜年走亲戚的时候,大家就更喜欢霍星朝。
尽管霍辰阳大了他五岁,看上去更大孩子一点,小伙伴们也还是喜欢围着霍星朝转。
可能就是这种成长氛围吧。
霍辰阳长大之后,成为一个老实上进的车间工人。
而霍星朝这个伶俐孩子,却变成了走街窜巷的地痞流氓。
他刷牙刷到一半,隔壁房间的门就被打开了。
走出来一个身着红色毛衣的妇人。
看见他,还挺惊讶,
“星朝,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他妈,关淑月。
在纺织厂工作。
霍星朝这么多毛衣,就全是他妈靠着这份工作给他弄回来的。
霍星朝漱完口,搅干净牙刷和杯子,从厨房里出来,
“我今天不是要上学呢吗。”
“那也不用起这么早吧,你以前可都是到点了才火急火燎地从床上翻下来的,而且你昨天烧才刚退,要不我再帮你跟老师请一天假吧。”
霍星朝前些天因为受凉感冒,结果晚上还不安生,偷偷看小人书,熬夜又继续受冻。
最后就演变成发烧。
但其实他吃了药又躺了一天后,烧就退下去了。
之所以不去上课,纯粹就是因为他懒。
连着请了半个多星期的假。
他妈也由着他,甚至生怕他休息不够。
所以说,熊孩子就是这样惯出来的。
霍星朝穿好身上的棉衣,挥挥手,
“不了,这几天已经落了太多课,我得抓紧补回来。”
霍母被小儿子这难得的积极向上给惊到了,片刻后又喜笑颜开。
觉得他或许就是这么一发烧,脑子就通了,知道好好学习了,于是一拍脑袋,
“那行,妈今天早上给你做碗鸡蛋羹,配粽子吃。刚好昨天我提了一只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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