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八十三章 杀父之仇_昆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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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老崔家门口的时候和崔家大儿媳骂起来了,然后崔家大儿子出来殴打刘金山,双方撕扯了一阵,崔家老四和小儿子把刘金山拽进院子,大铁门关上,打了起码半个钟头,打的快断气了才用车送到乡里卫生院,然后扬长而去,卫生院见人已经不行了,又用救护车送到县医院的。

  刘昆仑悲愤万分,这案子事实清楚,罪证确凿,崔家全家都是凶手,一个都逃不掉,他期待着法律公正的判决。

  老刘家请了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崔家赔偿丧葬费和赔偿金五十万,刘昆仑请的是近江的律师,陆刚帮他介绍的周正义律师,经验丰富深谙各种规则,他接手之后就说不该在县里基层法院操作,这事儿得去中院才行。

  道理很简单,崔家势大,尤其在北河县有太多可操作空间,崔家老三崔海东是北河县县委办公室的副主任,虽说官不大,但他的姻亲是县纪委的干部,县城里这帮科级干部之间的关系盘根错节,牵一发动全身,只要一个人进了体制,混上科级,那全家都跟着鸡犬升天,只要不是太大的事儿基本都能搞定。

  周律师说:“也没关系,不行咱们上诉就是。”

  没多久,刘金山的遗体在公安的建议下火化了,相应的尸检都已经做完,留着没意义,老刘家通知了亲戚们,大姐二姐三姐再次从外地赶来,送父亲走完最后一程,刘金山的骨灰安葬在老刘家祖坟里,和他的父亲葬在一起。

  周正义的预言成了现实,一个月后,北河县法院刑庭开庭审理,起诉书上说,案发当日死者刘金山经过崔家门口,故意发起挑衅,殴打崔家大嫂,后追入崔家继续殴打,崔家人劝阻无效,幼子崔亮出于激愤,用擀面杖击打刘金山颅脑,后崔家主动将刘金山送医治疗,崔亮投案自首。

  刘金山送医后不治身亡,死因系钝性外力颅脑外伤,被告人崔亮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这一点是毫无质疑的,但在庭审时,崔家的辩护律师出具了刘金山患有肝癌的化验单复印件,这虽然不能为凶手脱罪,但也证明刘金山具备拿命“碰瓷”的嫌疑,在本案起因上需要承担部分过错责任,而且根据乡里出具的证明,崔亮不满十八岁,且主动投案自首,坦白认罪,崔家也积极主动的支付刘金山的丧葬费八千元,所以应对被告人崔亮从轻处罚,介于崔亮系未成年人,并无家产,对于刘家的民事赔偿不予支持。

  最终,崔亮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由被告人的监护人崔海龙一次性赔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秦素娥一千两百元。

  拿到判决书后,所有人暴怒,老崔家全是凶手,怎么就判了一个人!

  周律师有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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