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长长算了。很丑,肉质却十分鲜美。
大老板今天要吃鱼生,姜秀先帮他尝了一下。这一发不可收拾,她一口气吃完了一整条长得像鮟鱇的丑鱼。
酒饱饭足。姜秀找了个空无一人的宫殿,取出铺盖卷,美美地睡上一觉。
在诛神宫当魔奴太幸福了,只要不惹大老板生气,苟到寿终正寝都行。
吵醒她的是糊涂妖。姜秀已经知道它不吃肉了,自然没在怕的,打了个哈欠,“啥事儿?”
“你怎么在这里睡觉?还不快去伺候魔君。”糊涂妖叉着腰说。
姜秀愣了下,“啊?”
什么时候轮到她伺候大老板了?
糊涂妖硬是把她撬起来,让姜秀跟着走廊的大队伍。
姜秀半推半就地挤进魔奴之间,忽然想起这糊涂妖是个记性奇差的大糊涂。它一定把自己当成魔奴了。
姜秀想跑路,结果被两个魔奴夹在中间,动弹不得。队伍鱼贯而入后散开,等姜秀能动时,人已经在殿中了。
见魔奴都跪下,她连忙也趴在地上。
姜秀悄咪咪观望,又是一间新的宫殿。这里应该是大老板的起居室,陈设或金或玉,三重屏风隔开前中后三殿。
姜秀和魔奴们便是跪在前殿台阶下,隔着阶上屏风,隐约可见热气蒸腾的浴池。
大老板人呢?
正好奇,宛如千斤坠的威压重重把姜秀的脊椎按到地上。其他魔奴也好不到哪里去,大家都在和地面亲密接触。
这熟悉的威压,和被抓来时感受到的一模一样。大老板来了。
反正起不来,姜秀双手放开,右脸贴着地面,看上去不大聪明的样子。
一双白玉般的赤足走过她身旁,停了停。
姜秀通过摇曳的白金滚边认出了这是大老板的脚。
瘦且匀称,高高的脚弓,脚背上绷着连同脚趾的筋脉。行走时袍下褶裥随动,轻轻搔过裹着血管的皮肤。
要是没有那脏了白袍和足踝的血就好了。
他来时的路长着一朵朵血脚印。
姜秀隐约感觉到大老板不高兴,他可能出去杀人了。又或者把那个操纵魔奴的“龙阳”暴揍了一顿。
【噫,几时有这么丑态逼人的魔奴。】
到底是谁逼我这么趴着的啊。咸鱼无语。
大老板也没认出她是福星吗?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姜秀内心庆幸。
成功披上魔奴皮的咸鱼决定在诛神宫享受一下业界优秀公司员工的待遇。
宁疏狂只是略停了停便向上走了。姜秀面前的两个魔奴应声而起,为抬起双臂的宁疏狂除去白衣。
感觉到威压消失,姜秀松了口气。
糊涂妖进来了,身后跟着两个手捧黑衣的魔奴。
魔奴将黑衣端到宁疏狂面前,宁疏狂不悦道:“穿腻了。”
“白色容易脏。”糊涂妖捧起染血白衣,红眼珠里满是嫌弃,“您穿凡人的衣服干嘛,这上面臭的哩。”
“随便换的。”
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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