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穿上T恤和牛仔裤的金克斯,以及重新戴上帽子的科特,是被哥谭警局的警察们开着警车带去韦恩集团的,稍显破旧的警车拉着警笛,在哥谭有些冷清的街道上一路呼啸,而住在沿路屋子的人们听见警笛声纷纷打开窗户张望,其中一位上了年纪的大爷在看见坐在警车后座上的金克斯后,叹息一声:“还是个学生吧,居然就这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金克斯对这一切并没有丝毫察觉。
开车的是个看起来非常干练的女警,一路并不多话,坐在副驾的相貌略显稚嫩,应当才刚从警校毕业不久,他正捧着一个汉堡,一边啃,一边从后视镜中观察金克斯。
毕竟刚刚哥谭警方赶到刚刚被小丑袭击过的哥谭高中,面对那一群处于应激反应的学生时,只有一个衣衫不整的女学生,和一个全身上下裹得紧紧的男学生尚还冷静,而想带他们回警局做笔录却遭到了无情的拒绝,原因是他们还要急着回纽约去上课,任谁都会觉得满脑子问号。
“你们……”小警察想了想,开始开了口,“没有受伤吧?”
“没有。”金克斯回答。
“哦。”小警察一手挠了挠头,想了想,才说,“这次小丑虽然差不多毁掉了哥谭市的教学楼,但幸运的是没有一个学生遇难,本来我们大家还猜蝙蝠侠没有及时赶到,这群学生会凶多吉少呢。据一个稍微冷静下来的学生说,蝙蝠侠来之前,就已经出现了一个级英雄了呢。”
金克斯:“……”
“据说这个级英雄还是个女的,黑色紧身衣,黑色及膝的足有十五厘米高的高跟皮靴,长撩人,性感魅惑,朱唇轻启,长腿一抬,分分钟就将小丑解决了。”小警察咬了一口汉堡,一边咀嚼一边说,“比蝙蝠侠厉害多了。”
金克斯看了看自己脚上的匡威帆布鞋:“???”
正在开车的女警官忽然狠狠拍了拍方向盘,提高了声音道:“你都没有见过她,怎么知道她比蝙蝠侠厉害,蝙蝠侠才是哥谭市的守护神。”
“这不是据说吗?”小警察被前辈一训,缩了缩脖子。
这时,久不作声的科特咳了两声,然后道:“那个……除了那个穿黑色紧身衣,蹬着黑色及膝高跟皮靴的女英雄之外,还有其他级英雄的传说吗?比如一个蓝皮肤的……”
“蓝皮肤的?”小警察皱了皱眉,随即摇头,“绿皮肤的我倒是知道,纽约的浩克。”
科特:“……”
金克斯拍了拍科特的肩膀。
警车一路呼啸着,停在了韦恩大厦楼下,金克斯下车的时候,摸出了在爆炸中幸存的手机,看了看时间,此时已经是早上十点半,早上的第二节课已经接近了尾声。
坐在警车副驾的小警察已经啃完了自己的汉堡,朝金克斯招了招手:“那我们先回去了,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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