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初越拿出手机:“给你挑了几家饭馆,明晚请下属们吃饭,你年纪小,做事周全点,不然怎么指挥底下的老前辈干活。”
温霁被他上了堂课,工作的话题实在令人无精打采。
她有学历和技术,但职场文化一片空白,这也是她对工作如临大敌的原因。
吃过早餐,张初越特意打车带温霁去公司,一路上对她说:“这个时间点错过了上班高峰期,所以正常所花时间要翻倍,一会我带你坐地铁回去,小院离你公司不远,不用转线,三个站就到了。”
温霁心里想,平时怎么不见你话那么多。
她就不吭声,张初越眼稍扫了她一眼,若不是在出租车上,有的是办法让她应承。
下了车,张初越竟然还看起了附近的环境:“职场上班的人基本在商场用餐。”
“我们有食堂。”
“头一个月我给你带饭。”
温霁张了张唇,所以他这是在表现自己的价值!
罢了罢了,让他上课上个够吧,等他回去上班自己就自由了。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瞬间,转眼心里又空了下,酸水在冒。
不敢问他回调北城的情况。
“给你挑了附近几家餐厅,建议你先提,然后再征询意见,否则你选谁的不选谁的都会被议论。”
温霁“噢”了声,见他要往地铁过去,温霁还不想回去,手去抓他衣角,低声道:“没买包。”
张初越见过温霁的皮包,她的衣服黑白灰,看着也颇适合职场,但她说没有,便带她去买。
“算是给你的入职礼物。”
公司伫立在商务中心,周围最不缺购物的大型商场,温霁其实一进来就做好了只逛不买的准备,她只是想跟张初越走路。
以前阿妈带她去南城,那里有阿爸和哥哥,阿妈会去店里忙碌,收市了就让她打电话让阿爸来接。
其实她并不想让阿爸接,她想走路回去,因为路上有很多新奇的玩意,遇到好奇的店可以进去看看,总好过在车里望着,一会就回到家。
她大多时候的乐趣就是走路。
此外还有一个乐趣,就是去书店,那儿离家有些远,公交车又很麻烦,她就走路回去,阿妈见她没有打电话让阿爸去接,就说她怎么还怕麻烦人。
阿妈说对了,她就是怕麻烦人,她每次看到阿爸,就觉得他有些可怕。
“这个怎么样?”
张初越走到一只宝蓝色的邮差包面前,问她。
温霁在出神,他拉了下她的手,温霁反应过来,下意识说:“挺好看的。”
“那试试?”
挺好看的只是逛街的常用语,不是真的要试。
温霁说:“再看看。”
张初越听出她语气里的魂不守舍,说:“你年纪轻,到时候上班别动不动开玩笑,把同事处成朋友,口无遮拦。”
又来了。
温霁仰头:“那我就长这样,怎么冷酷啊?”
明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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