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4章 14_我在海岛坚守的那些年[7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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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居民,农村户口的人想在食品站买菜,得报上自己所属公社大队的名号,拿上票据,才能买。

  所谓的票据,一般都是肉蛋类,偶尔也需要用具体的菜票,如一斤白菜票、半斤萝卜票等等,当然农村户口的人们可能没菜票,多花两个钱,也是能买到的。

  江朝闻推着自行车走到队伍后面时,听见两个中年妇女同志说话:“今天又是供应的大白菜,没有辣椒,这都三天没供应辣椒了,我家娃就爱吃辣椒炒肉丝,我今天好不容易割了二两肉,没有辣椒,我家娃又吃不上他心心念念的菜了。”

  “我听说是前几天有个做辣酱的辣酱厂工人把辣酱缸子打碎了几个,辣酱供应不够,就把咱们县里的辣椒都给采购了,近期想起新鲜的辣椒是不可能的了。”

  听说没有辣椒卖,江朝闻脚步一顿,有些遗憾地掉头,刚要上二八大杠,骑回家去,迎面走来一个人,把她的路给挡了。

  “这不是小江同志么,可真是巧了,你怎么在这里?”

  依旧戴着黑框眼镜,但换了一声列宁服,头发三七分,输的一丝不苟,有些干部样的潘志松,手里拎着个公文包,站在江朝闻的自行车面前,笑着跟她打招呼。

  潘志松上次被江朝闻两姐妹毫不客气地赶出门后,一直想着法儿想再次上江家刷存在感,甚至还托了他那个大队长媳妇的表姐去□□他探口风。

  哪知道表姐刚提了他的姓,江明海夫妻就黑着脸把他表姐送出了门,直言说,他们女儿跟谁处对象都可以,跟姓潘的不行,因为他们江家人跟姓潘的人八字不合。

  潘志松听了这个理由,觉得十分荒唐,江明海一个军人,不可能信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这其中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情,江朝闻这才对他如此抗拒。

  经过一番打听,他从周大宝纺织厂那个女工口里得知,原来江朝闻对他那么冷淡,是因为看见他帮着周大宝欺负那个女工,认为他跟周大宝是一样的下流货色,这才对他心生排斥。

  当初潘志松被砸后脑勺的时候也出了不少血,脑子晕晕乎乎地出去追人,没想到江朝闻跑得太快,他压根就没看到是谁砸了他。

  他重生回来的那天,正好是从河里救起江朝闻的那天,当时周大宝还在河边看着,嘴里嘟嘟嚷嚷地说怎么没把江朝闻给淹死。

  说实话他当时听了这句话,没什么感觉,甚至觉得周大宝说得对,江朝闻怎么就没淹死在河里呢?

  这个女人上辈子敢跟他离婚,躲去军区,避开他的家暴折磨,这辈子不如早点死的好。

  可后来他又改变了想法,觉得让江朝闻早死,不如跟上辈子一样,把她娶回家里,每天把她折磨得要死不活,更让他痛快。

  所以潘志松带着周大宝吃了顿饭,喝了二两酒,两人就称兄道弟,成了兄弟。

  潘志松趁周大宝喝醉之际出了个馊主意,让周大宝在厂里欺负女工找乐子,目的就想让那个女工告发周大宝,让这大傻子离江朝闻远一点,结果事与愿违。

  先是江朝闻冲进来砸了他和周大宝的后脑勺,后是这个女工胆小无比,竟然不敢告发周大宝,最后为了一点利益,将江朝闻卖得个一干二净。

  为此,潘志松特意蹲了江朝闻两天,就想来个偶遇,还真让他给蹲着了,这一次,他说什么都要在江朝闻的面前留个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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