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
这个时代的夜晚缺少照明,所以人们就寝很早,此时整个村落都静悄悄的。
伸出触手感知着空气中飘荡的各种动物气味,罗侯的身体渐渐变得兴奋起来,被他压抑在心底的兽性再次上浮。
今晚月色不错——只要还有这种想法,就说明自己的内在还是个人类。
感叹了一阵后,罗侯开始在村落中游荡,看起来就像几条纠缠在一起的蛇在地上扭动爬行。
白天时,他是看到村子里有人养鸡的。
鸡有夜盲症,在晚上没什么战斗力,是非常适合他捕食的猎物。
顺着记忆来到一处用篱笆围成的鸡圈,罗侯悄无声息地钻了进去。
触手用力,身体就瞬间弹射到一只公鸡的脑袋上,死死缠住它的喉咙,同时开始分泌腐蚀粘液。
公鸡连声惨叫都没发出就成了罗侯的食粮。
先用粘液将骨肉溶解,再通过触手吸收进体内,得到这股营养后,全身的活性细胞开始疯狂增殖。
老旧的外皮直接破裂,体型肉眼可见得迅速变大,力量也开始翻倍增长。
当罗侯如法炮制,将整个鸡圈中的十几只鸡全部捕杀猎食后,它的触手已经如婴儿手臂般粗壮了。
感受着体内充沛的力量,罗侯挥动触手,缠绕住篱笆猛地一用力,硬质的竹板顿时形变发出脆响,坚固的篱笆被蛮力撑开一个大洞。
只是一次进食,吃了个半饱,他估摸着自己现在每一条触手的力量都足有上百斤了,简直是肌肉怪物。
吃了人家养的鸡,还破坏了篱笆,自己还真是坏啊。
自我责备了一下后,心满意足的罗侯慢悠悠地爬了出去。
不过,如果这么一直大下去也太显眼了……
他思考了一下,尝试收缩自己的肌肉。
经过一番努力,他的体型不断收缩,又变回了巴掌大小,只不过看起来胖了好几圈。
体型虽然没大多少,但肌肉密度和力量增长了好几倍。
罗侯自己都觉得自己真是个“难以理喻”的怪物。
不过只要能变强,当个怪物也好,总比被人随便踩死强。
虽然罗侯认为自己内在还是个人,不过身为怪物,为了生存,他就要“不干人事儿”了。
接下来,他抛弃廉耻之心,化身偷鸡贼,盯上了村里的家禽,祸害了好几户。
直到天快要亮的时候,才拖着吃得肥嘟嘟的身子,怀着一丝对村民们的愧疚,恋恋不舍地回到了石青的蛊罐里。
第二天清晨。
鸡圈前聚集了十几个蛊族村民,神情愤怒地看着一地鸡毛和被蛮力损坏的篱笆。
多少年了,他们没遇到过这种天怒人怨之事。
“一窝鸡都给吃没了!连个蛋都没给老子剩下!”
“妈的,敢来这里偷鸡吃,让我逮住要扒了这畜生的皮!”
“下蛊!设捕兽夹!弄死那畜生!”
身为养蛊用毒之族,一般的野兽哪里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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